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制式义齿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三、设备,食药监械监〔2016〕165号
设 备
设 备
| *3.1.1 | 应当配备与产品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应当确保有效运行。 对照生产工艺流程图,查看固定义齿、活动义齿设备清单,所列设备是否满足生产需要并确保有效运行;核查现场设备是否与设备清单相关内容一致;应当制定设备管理制度。鼓励使用现代化生产设备。 |
| 3.1.2 | 对于通过切削技术(CAD/CAM)、增材制造技术(3D打印)生产产品的,应当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及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作系统。 |
| 3.2.1 | 生产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维修和维护应当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 查看主要生产设备验证记录,确认是否满足预定要求。现场查看生产设备是否便于操作、清洁和维护。 |
| 3.2.2 | 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防止非预期使用。 现场查看生产设备标识。 |
| 3.2.3 | 应当建立主要生产设备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的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应的设备操作记录。 |
| *3.3.1 | 应当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 对照产品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查看检测设备清单,核实企业是否具备相关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 |
| 3.3.2 | 主要检验仪器和设备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 主要检测设备是否制定了操作规程。 |
| 3.4.1 | 应当建立检验仪器和设备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使用、校准、维护和维修等情况。 |
| 3.5.1 | 计量器具的量程精度应当满足使用要求,计量器具应当标明其校准有效期,保存相应记录。 查看计量器具的校准记录,确定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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