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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疗器械生产厂房车间飞行检查不合格项汇总:四、文件管理

 2017年医疗器械生产厂房车间飞行检查不合格项汇总:四、文件管理

四、文件管理

序号

不合格项描述

1

未提供文件分发、回收、销毁记录;企业未对《人博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生产工艺规程》(SMP-07-401)进行版本控制,文件变更进行版本更新。

2

原料入库台账使用WPS文件,可任意修改,不符合《记录控制程序》(LDYL-QP02-2013)要求;未按《风险管理控制程序》(LDYL-QP07-2013)的要求对风险管理文件进行存档;原料库内Taq酶存料卡涂改未签字。

3*

外来文件的收集和整理不及时,未收集新发布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4

企业提供的实验室检测培训资料,发现纸张背面为质检室清洁卫生记录(2013年2月至5月),询问企业管代,称因记录出现涂改错误,故重新誊写,原记录作为废纸用于重新打印。

5

洁净工作服/鞋收发记录、洁净区温湿度、压差监控记录、作废文件销毁记录存在涂改,且未标注更改者姓名和更改日期。

6

部分文件修订未按规定评审和批准,不能识别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企业一级文件中引用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为作废文本。

7

《三氧化二砷药物涂层支架输送系统产品文档》(MZ/GCO07-32,版本:A-05)中规定清场执行《清场管理规定》,但该《清场管理规定》已作废(实际执行《清场操作规程》(G-14,版本:03))。

8

“球囊导管过程检验指导书”中外观检验项目明确了具体数值要求(如焊接宽度等),查外观项目检验记录,只是以“合格、不合格”进行表述,未能体现具体的检测数值。

9

存在部分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现象:1、企业“周转品存储及取用要求(文件编号:TS-009)”规定:喷涂后药物支架取用要求解冻一小时后方可使用。现场检查解冻区发现正在解冻的批号为LZ1612107、LZ1702024的药物支架,无解冻相关记录,无法确认已解冻的时间;2、企业“洁净区沉降菌标准测试方法”的测试流程中明确了测试准备工作时 配制培养基并灭菌,查相关培养基的配制和灭菌记录,未能体现相应培养基的名称和批次信息。3、生产现场发现LZ1612034批次的裸支架称重条所打印的信息中显示批次为1702034002C30,经查为称重岗位人员输入信息有误。

10

 企业分离工序作业指导书中规定了泡水软化操作要求为将干片放入纯化水中静置30分钟,但企业未提供泡水软化操作记录。

11

查看2017年3月份对供应商宇洲公司的洁净区环境监测记录,环境监测报告显示未做悬浮粒子检测,但检测汇总表洁净度(悬浮粒子)检测结果填写为“合格”,企业人员称汇总表填写错误所致;查看GMA03482生产批的投影生产前清场及生产记录表,企业称此批次为人检,记录表中人检相应栏目已填写,但机检领料数、合格数、不合格数、机检疵品数均填写为“0”,企业人员称填写不规范所致,按记录填写要求应填写为“N/A”.

12

十万级洁净车间的工衣清洗整理间操作台上的洁净服清洗记录(BGI-SR-WS-005)的清洗设备编号未填写。

13

灭菌控制程序文件(VMIC/CX-24-2014)为作废文件未明确标识。工作现场使用的文件(产品留样观察制度VMIC/ZD-032-2010-B/0)为作废文件未明确标识。

14

现场受控管理文件按照ISO13485-2016版本进行修订,2016年8月10日发布,8月20日实施,有评审审批表, 审批表中只有时间、部门、结论,批准人签字,现场资料未见评审计划、方案、参与评审人员、评审内容和评审结果,只有评审结论为符合。

15

抽查出口批号为1704001的生产记录和过程检验记录有字迹涂改,没有签注涂改人员姓名和涂改日期,解析室记录卡字迹不清晰,A和B分辨不清。

16

制钉区现场发现大量2015年、2016年、2017年期间清洁区清洁消毒记录(RQG-04-15,A/0)、洁净车间工位器具清洗消毒记录(RQG-08-01,A/0)、暂存间温/湿度记录、仓库环境监控记录(解析间)等多份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不能确定其有效性;洁净区现场装配的PYGL-33一次性使用肛肠吻合器(生产批号201705001,开始日期2017.5.2)生产记录记录总装时有不合格数为10把,但实际提供9把且仅为钉仓部分;生产记录中钉型试打、滚铆等过程记录未按生产操作记录表(未纳入文件管理控制)要求标注自检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17

抽查2017年1月3日万级无菌检测室环境监测记录,其中尘埃粒子测试仪器机打原始记录中5.0μm检测值为3530,超出YY0033中≤2000的要求,但原始数据被涂改为1530,判定结论为合格。企业未签注更改人姓名、日期和更改理由。

18

部分非受控文件出现在现场,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19

查文件及记录,现场有作废文件出现,企业使用作废文件进行质量记录。如《专用工位器具管理制度》《医用高活性硅油进厂检验》等作废文件。

20

查洁净间手消毒记录(表单号:G01),消毒剂名称、间隔消毒时间有涂改,未见修改人员签名及日期。

21

2017年6月的多效蒸馏水机(设备编号:ZS-28-002)日常运行记录中有多处时间记录有随意修改现象,如查见20日达到蒸馏水温时间由9:10改为9:40,而后续记录的稳定时注射用水温度时间仍为9:30。

22

洁净车间的中间品库传递窗内放有不同产品的生产记录;原料库MABS的货位卡的标识内容无生产批号的信息;成品库的温湿度监控记录有涂改。

23

《文件控制程序》中规定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制度汇编为受控文件,应加盖受控文件印章,但企业提供现场检查用的文件未加盖受控章。

24

企业提供的输液针微粒检测计算方法正确,记录数值错误,记录值为1.0,正确值应为1.3。

25

质量手册G版本和初洗、精洗间使用的产品清洗、包装作业规程(编号:WI-T-07,版本号D/0)均未受控。医疗器械忠告性通知发布程序(Q/ID.QP8.5.1(A))未包含《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第14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的相关内容。

26

初洗车间的清洗液更换记录表(编号:WI-T-07-03)未记录配置时间、配置人、更换人。物理实验室的数显维氏硬度计(编号:ID-JC-061)2017年1月4日至17日均未记录仪器使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环境温度/湿度。

27

机加工二车间现场悬挂了多块产品的工序流程图,但未在相关的文件中规定这些文件是否应当受控。

28

企业未制定菌种传代、使用和保存的管理规定;现场检查时检验室负责人裸手拿取菌种,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也未见菌种的传代、使用和销毁记录。

29

部分文件无受控标识或内容不完整。如水制备间内的FB-56017空压机系统操作及保养规程(编号SNP-SOP-02-139)无“受控”标识,该文件共三页,现场只张贴有第一、三页,且第三页与受控文件不一致。

30

部分环氧乙烷残留项目的检测图谱在气象色谱仪软件系统中无法查询,且企业不能提供纸质的图谱记录;记录表单前后不一致,有随意涂改现象。如产品退换货实际使用的《产品退(换)货流转单》等与《退换货工作流程》规定不一致;2017年1月11日《产品退(换)货流转单》中质量负责人签署日期有涂改,未按要求签注。

31

制水间墙壁贴有内容为记录清洗管道的具体操作要求,为手写纸张。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程序((QJH26-2015,1.0版)未包含《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第14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向社会发布召回信息”的相关内容。

32

企业2016年管理评审报告中记载“2015年共计产生不合格品190件,其中报废处理12件”,查看2015年废品明细表,报废处理产品共计84件,废品记录不完整。

33

查常规检测二室,《制药用水电导率测定法》文件盖有“受控文件”章,无文件编号、版本号等信息。

34

记录表格一览表(表单号:F-QP-02-01,版本号1.1)未列明表格填写的部门、日期、填报人等相关信息。

35

产品初包装材料初始污染菌检测规程 Q/QMZ-(17)-2017 发生变更,但不能提供变更的评审审批记录及变更内容。

36

《工艺用水检测作业指导书》(LT/AD/QM14)规定纯化水取水的批号编制规则为Pyymmdd,检查2017年《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理化检验记录》,纯化水批号编制存在Pyymmdd+xx的情况,如P17061001,与规定不符。

37*

企业未按照《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年第64号)及植入性附录更新、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企业《不良事件监测和忠告性通知控制程序》(Y/SMA01-C08-07)中规定的产品召回范围未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者存在其他缺陷的应当进行召回情形。

38

作业指导文件册(受控文件)中多个文件没有文件编号。

 

 《原辅材料检验标准》(Y/SMA01-Z08.03-07)引用的GB/T2828-2008为已废止标准。

39

管理文件(3)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HT-GL7.5.2.1-01)于2017年4月25日批准修订,版本/修订号由c/0变更为c/1,在分发号为003的管理文件(3)手册中未更换新修订文件,仍为版本号c/0文件;质量手册(HT-SC-2015)于2017年1月12日批准修改,版本/修订号由c/0变更为c/1,原版本/修订号c/0手册发放8本,无回收记录,有销毁记录,销毁7本,作废保留1本(发放号:001);新修订的质量手册中均缺少文件更改记录页;企业提供了同一天发布的两个版本的文件:《关于发布2017年度部门主管任命的通知》(恒天司发[2017]02号),企业解释其中一个为作废文件,但无明确标识;原辅料(20150105)检验记录没有文件编号。

40

2017年内审发现记录表格未标识记录编号,无纠正措施。

41

质量手册(YZ/QM-2017)1.0范围中不适用条款未按现行的规范和附录进行更新。

42

作废的质量手册共发放11份,收回11份,销毁9份,存档1份,文件的发放数量与收归数量不一致。

 

 文件未及时更新,如文件YZ/MP0107-2014,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要求制备注射用水,实际为外购灭菌注射用水。

43

《合格供方名录》版本升级后出现旧版本(JL/PD-10-H0/03)与新版本(JL/PD-10-H1/03)同时受控有效,旧版本未按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44

缺少2017年9月9日-10日中间体储存冰箱温度记录,企业自述节假日不记录,记录控制程序(CX-A2-002)未做规定。

45

查配制、灌装系统的清洗、消毒记录,企业对清洗、消毒的效果进行了检测,但未记录清洗、消毒过程(如清洗、消毒的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程序》(HY/QP-7.5.1-01)规定:中间体必须经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灌装程序,现场检查中间体取样卡,未记录取样时间和放行时间。

46

《塑料桶、内盖手动清洗操作规程》16版的修订未按照《文件控制程序》4.5要求保留文件修订记录。该规程14版已作废,现场未提交作废/销毁记录。

47

查原辅料进货检验记录,原料氯化钠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YF-170201Y),性能验证项目包括性状、酸碱度、溶液澄清度等,未记录检验用试剂、仪器、检验用试剂配制过程、检验方法等信息,不能追溯检验的实际操作过程。

48

无紫外灯使用记录、中效和高效过滤器无清洗、更换记录。

 

 检验仪器设备无使用记录,无维护记录。

49*

未经批准发布质量手册(PA/QW0200-17),例如无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颁布令执行总裁未签字。

50

文件控制程序(KYCX002-001)中销毁审核流程文件规定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销毁控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由质量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与规定不符。

51

企业用于发放受控文件的《质量手册》(HD.A-01)原件封面上,受控状态栏未填写。

52

检验仪器操作规程未按照公司的文件控制程序要求起草、修订、审核、批准;更改后的文件无分发记录;已作废文件无统一回收保管记录。

53

公司质量手册识别了美国、欧盟、加拿大法规,但未识别中国法规。诸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54

质量手册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外来文件清单均未识别中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内容。

55

仓库管理程序P-107中引用了化学危险品管理程序P-160,但公司称此程序P-160已被废弃,但p-107 文件的索引未及时修改。

56

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未识别中国医疗器械法规。

57

现场检查使用的(灭菌批号17D11)灭菌放行抽样证明表(7.5_F_418)为非受控记录,该记录表单未按照文件管理程序审批。

58

《梯度线圈制作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QI-PD-07-03-01 B1版)中显示该工序需用到粘胶剂,企业将该物品识别为易燃物,程序文件中无易燃危险物品存放管理相关内容。

59

1.《电磁线圈制作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QI-PD-07-05A0版转为文件编号QI-PD-07-01-02 B0版,文件更改审批单显示,该文件只将水压修改为0.5Pa,实际上B0版删除了条款3.8.1、3.8.2,且该修改项未经评审。

 

2.企业在2017年6月对产品批号确定方式进行了变更,产品批号确定由部件磁体框架的生产日期变更为整机总装调试日期,但程序文件未对这项内容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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